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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通知 商业银行可炒境内期货
中国证券资讯网 zsoon.com 来源: 证券资讯网 时间:2008-03-25 收藏本文
  记者24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了 《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通过成为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方式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首次获准从事境内期货业务。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资本充足率达到8%;具有衍生产品交易资格和黄金现货交易资格;有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有完善的黄金期货交易内部业务管理办法和所需的业务处理系统等。另外,商业银行通过国内期货行业认可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不少于4人,其中交易人员至少2人、风险管理人员至少2人。

  通知还要求,商业银行从事黄金期货经纪业务应取得相应资格,不得利用自有的黄金期货交易资格代理客户从事黄金期货经纪业务。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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